发布日期: 2015-10-8 | 数据编号: 382943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连云港市海州区锦屏镇人民政府的锦屏镇(桃花村、锦屏新村)500吨污水处理站工程己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自筹 ,现己落实。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
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
1、工程名称: 锦屏镇(桃花村、锦屏新村)500吨污水处理站工程施工 ;
2、工程地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
3、工程规模: 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
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二、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
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
3、依据建市【2007】72号文规定,因本工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00万元以下,不接受特级资质的企业投标报名。
4、本次招标拒绝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办法
1、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
2、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的必要条件为(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有关规定;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