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10-9 | 数据编号: 383145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平市延平新城污水管网一期工程(成功路段) (项目名称)已由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发改审批[2014]63、南招[2015]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平市江南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南平市江南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中福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平市夏道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投资额约213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6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5. 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福建省中福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2.6.2.设计单位:南通市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2.6.3.代建单位:无 ;
2.6.4.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为在福建省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 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不低于贰 级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项目经理若为临时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 和 闽建筑函[2014]6号文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