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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中心城区雨污水混接改造工程主干管局部合流制改造工程二期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10-9 15:07:3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中心城区雨污水混接改造工程主干管局部合流制改造工程(二期)初步设计已经天津市水务局批准。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天津市排水管理处的委托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监理单位。

  一、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随着我市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也在同步完善,中心城区大部分地区实现了雨污分流,有效控制了污水进入河道。但部分分流制地区个别道路尚存合流管道,同时雨污水系统建设不同步造成雨污水管道混接、错接,致使汛期部分污水随雨水进入河道,影响水质。因此,开展中心城区雨污水混接改造工程是十分必要的。

  本次招标范围为中心城区雨污水混接改造工程主干管局部合流制改造工程(二期)监理招标,共1个标段。合同名称:主干管局部合流制改造工程(二期)监理,合同编号:ZGGJBGZEQJL/HT-2015-01。主要内容为对我市中心城区分流制片区中的双峰道雨水泵站服务片区等10个片区15条道路雨、污水管道新建工程施工,以及本工程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等的监理。

  本监理合同段工程施工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11月3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6年1月2日。

  二、监理服务期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之日止。

  三、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3)近五年(2010~2014)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监理工作的经历;

  (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类似工程监理或施工管理经验;

  (5)财务能力满足监理工作开展需要;

  (6)近三年(2012~2014)无因投标人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5年10月13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1、通过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tsjj.com.cn)进行网上报名。

  2、不能通过网上进行投标报名的单位,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一份(盖单位公章)到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可拨打022-23266688转8117进行咨询。

  (1)营业执照副本;

  (2)相关资质证书;

  (3)经办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未办理授权委托人资格审查手续的,还需向市场提交授权委托人社会保险证明、劳动合同。

  六、购买招标文件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后请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监理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近五年类似工程监理合同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5年10月9日~2015年10月14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不予退还。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万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八、现场察勘

  招标人将于2015年10月15日9时组织现场察勘,集合地点:天津市排水管理处(天津市河西区南京路1号),投标人食宿自理、交通工具自备。

  九、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9日9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招 标 人:天津市排水管理处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南京路1号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驻场):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邮 政 编 码:300204

  电 子 信 箱:puze2008@126.com

  联 系 人:朱晓波

  电 话:022-23266688转8048

  传 真:022-23256937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王小伟

  电话:24538846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监察组、市监察局驻市水务局监察室、市监察局派驻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察组

  受理负责人:刘卫民、赵健、刘学红

  电话:24538762、23333697、58370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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