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慈溪市市域东部地区污水处理系统提标改造工程(一期)环境影响评价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实施,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慈溪市排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慈溪市慈东滨海区;项目规模:一期提标5万m3/d,另外扩容5万m3/d,出水均达到一级A标准,技术服务费约29万元;服务周期: 60日历天; 标段: 1个;招标范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评价范围包含社会区域)的独立法人企业。
3.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及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3.4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 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0日至2015年10月13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双休、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地点: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慈溪市三北西大街17#泰安大厦十楼)。
4.3报名资料: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每页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4.4报名联系电话:0574-63108871。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报名地点同时发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在报名时收取,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5000元,在开标时同时递交(自行用信封封好,并在封面注明投标单位、金额等),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其他说明
7.1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2 本次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招标(代理)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慈溪市排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慈溪市古塘街道吉祥西路55号 地 址:慈溪市三北西大街17#泰安大厦十楼
联系人:陈工 联系人:孙工
电 话:0574-63899761 电 话:0574-63108871
传 真: / 传 真:0574-63103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