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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翔安区新圩片区、新店镇大宅社区及大帽山农场农村生活污水分散式治理工程招标文件修改

发布时间:2015-10-10 11:22:0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1、本工程招标文件附件第74页“十五、项目管理机构评审标准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配备评审标准”中“设备安装专业施工员” 最低数量要求更改为“1人”,其余内容不变。

  2、承包人应在运营期间设立一个项目管理中心,统筹安排各个站点的工作,并配备相应办公设备满足办公需求。

  3、本工程通过试运行调试满足运营条件后移交业主。运营三年后,业主通过招标选择新的运营单位,由中标人向新运营单位移交工程内业管理相关资料及进行技术交底(含培训)。

  4、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土建部分修改为2015年10月8日版,原土建部分工程量清单作废。

  5、本工程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更改为:2015年10月15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截止时间)。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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