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10-10 | 数据编号: 383956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一、 本项目经九寨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九发行批【 2014 】 123 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 2015046 。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 E 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
九寨沟县白河乡人民政府 |
项目名称 |
白河乡芝麻家村连片整治项目之污水处理工程施工 |
建设地点 |
九寨沟县白河乡芝麻家村 |
实施时间 |
拟于 2015 年 10 月 20 日开工建设至 2015 年 11 月 30 日竣工 |
工程规模(和 / 或标准) |
新建排污管网系统 400 米,太阳能微动力处理站 1 座(包括土建部分及日处理能力 120 吨 / 日太阳能微动力污水处理系统设备 1 套) |
建设资金 |
中央专项补助资金 67 万元,省级配套资金 12 万元及自筹 22 万元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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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 1 |
白河乡芝麻家村连片整治项目之污水处理工程 |
四、资格要求
( 1 )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2 )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环境工程、市政工程废水乙级或省级《省环境污染防治工程等级确认证书》(废水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3 )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