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城市北部区域供水保障工程(袍江段、滨海工业区段、滨海新城江滨区段)(监理)项目于2015年9月24日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信息,报名时间为2015年9月25日至2015年10月9日。报名投标的单位不足3家,不符合开标条件,故重新发布招标公告,重新组织招标,原报名单位若想继续参加本次招标,可不再缴纳投标保证金,若原报名单位想放弃本次投标,请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现公开发布招标公告有关内容如下: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绍兴城市北部区域供水保障工程(袍江段、滨海工业区段、滨海新城江滨区段)(项目名称)已由绍兴市发改委(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绍市发改中心[2015]11、12、1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绍兴市制水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滨海供水有限公司、绍兴滨海新城水务有限公司,(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100% 集体: % 私人: % 外资: % 其他: %,招标人为绍兴市制水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滨海供水有限公司、绍兴滨海新城水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公开或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绍兴市袍江工业区、柯桥滨海工业区、绍兴滨海新城。
2.建设规模:袍江段:建设DN1600跨江顶管约1.27公里;滨海工业区段:建设DN1400供水管约2.29公里,DN1600跨江顶管约1.6公里,DN1200供水管约4.28公里。滨海新城江滨区段:建设DN1400供水管约2.4公里。
本次招标工程施工建安部分概算投资额为11255万元,监理服务费的计费额为7203万元,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为 165万元(监理服务费计费额按工程施工建安部分概算投资额-所有材料及配件的造价(暂按工程施工建安部分概算投资额的60%计)*60%,专业调整系数为1.0,高程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0)。
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4.工程类别:给水一类。
5.计划工期:与施工工期同步,约40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监理2年。
6.质量要求:合格。
7.标段划分: / 。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预审或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师资格,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无在建工程,证书中现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承担过其他工程项目总监职务的人员,无论是否被更换,在原合同工程未通过验收前,均不得以拟派项目总监身份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活动【本条所称其他工程项目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时间界定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无中标通知书的以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工程验收通过之日止】;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为投标人在职职工的,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15年6月至2015年8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的原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以提供退休证明(原件)及单位聘用证明(原件)为准;
3.投标人或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以总监身份监理完成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自201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交)工验收报告上的时间为准】,完成DN1600及以上口径,且连续顶管长度不小于1公里(中间未设工作井和接收井)的供排水顶管施工监理。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相应的监理合同和竣(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工艺构筑物单项工程验收记录)的复印件(其中,验收证书或备案表或验收记录上须体现总监姓名)或招标人单位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总监自201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法院判决书生效日期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
5.其他要求:
5.1监理人员不得少于10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少于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得少于4人(其中制水公司不少于1人、柯桥滨海供水公司不少于2人、滨海水务公司不少于1人),监理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制水公司不少于1人、柯桥滨海供水公司不少于3人、滨海水务公司不少于1人),且人员配置须满足绍兴市建设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要求。
5.2项目总监到位率不得低于85%,月现场出勤率不低于85%;专业监理工程师到位率不得低于85 %,月现场出勤率不低于85%;监理员到位率不得低于85%,月现场出勤率不低于85%。
5.3省外企业具有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有效期内),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5.4企业具有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会员(年度或临时)资格(未具有会员资格的,需在投标报名前及时办妥临时会员相关手续,并缴纳会员费(席位费)。
5.5.2010年1月1日以来企业在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记录。
5.6 近一 年以来企业和总监没有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清出市场记录。
5.7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5.8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工程(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0 月 12 日至2015年 10 月 16 日(招标监理服务费估算价50万元及以上不少于5日;招标监理服务费估算价50万元以下不少于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建设项目投标报名窗口刷二代居民身份证自助报名或CA网上投标报名,并同时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并向窗口工作人员递交项目负责人在开标前无在建工程的递交《项目投标报名承诺书》(表格可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下载)一式三份。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支付,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五、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叁万元,投标保证金在领取招标文件时缴纳,必须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票据,即汇票、电汇、转帐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账户一: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账号:0900000103411100010;账户二: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账号:7334310182600023663;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
六、其他有关内容
1.评标入围方法:入围10家。
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设技术标);
3.中标方式:最高分中标。
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 年 11 月 4 日 9;30 时,地点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指定的开标室。
5.监理费支付方式:完成各招标人范围施工总工程量的30%后支付其合同价的20%;完成各招标人范围施工总工程量的50%后支付至其合同价的30%;完成各招标人范围施工总工程量的80%后支付至其合同价的60%;竣工验收合格或通水后支付至各招标人合同价(实际施工部分)的85%;工程竣工结算经有关部门审计完成后付至各招标人合同价(实际施工部分)的95%,余款5%作为保修期(或缺陷责任期)间监理责任,在工程保修期(或缺陷责任期)满后28天内付清。监理费支付可根据各招标人招标范围内施工完成情况,分别付款。
七、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制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绍兴柯桥滨海供水有限公司、
绍兴滨海新城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皋埠宋六陵旁、 地 址: 绍兴市环城西路396#-5
柯桥区滨海工业区思源路、
滨海新城海滨大道278、290号一层
联系人: 戴维生 联系 人: 姜 梅
电 话: 0575-88376202 电 话: 0575-85091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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