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实施条例》及兰溪市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有关规定,决定对兰溪市香溪镇污水主管网(一期)工程实行向社会公开招标,工程造价约180万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名称:兰溪市香溪镇污水主管网(一期)工程;
二、工程地址:兰溪市香溪镇;
三、工程概况:
1、招标内容:施工图纸所示;
2、工期:70日历天;
3、质量要求:合格;
四、招标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