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闽侯市政招2015057
致: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大土木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福建联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福州大学城青源水厂二期扩建工程(监理)已由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侯发改核准【2015】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青源供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福州青源供水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兴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州闽侯上街镇榕桥村。
2.2建设规模:净水厂日供水量6.0万m3/d,即在一期工程南侧布置6.0万m3/d规模的水处理构筑物【主要建设水处理构筑物为折板絮凝平流沉淀池(下部叠建清水池)、滤池(下部叠建清水池)和污泥临时处理干化池、加药间增加二期设备】等。项目总投资暂定为3742.7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用暂定为300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州大学城青源水厂二期扩建工程监理,主要包括净水厂 日供水量6.0万m3/d,即在一期工程南侧布置6.0万m3/d规模的水处理构筑物【主要建设水处理构筑物为折板絮凝平流沉淀池(下部叠建清水池)、滤池(下部叠建清水池)和污泥临时处理干化池、加药间增加二期设备】等全过程监理,全过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的监理,具体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监理服务期限:同施工合同工期(本项目计划2016年8月10日前完成(含设计和施工、试运行)并正式交付使用)。
2.5工程质量要求:
工程设计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能顺利通过专家和有关部门的评审。
B、工程施工质量应达到《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41-200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2008)及其它国家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C、 材料质量标准应达到国家相关材料设备管理条例及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者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的,应有合法的变更记录),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本项目施工期间承诺总监到位。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监理企业和项目监理部人员不得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3.2本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3本项目设置了同级、同类工程业绩,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将同时公布中标候选人申报的全部同级、同类工程业绩相关内容。本工程为市政公用工程中的给水工程类别,等级为二级。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受邀请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14日至2015年10月20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闽侯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地址:闽侯县科技中心内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按照福建省龙头企业有关规定提交年度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柒仟伍佰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 11 日上午10时00分,提交地点为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7.2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核验登记并采用身份识别仪核验其身份)、总监理工程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者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招标人将通过闽侯县人民检察院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结果以经闽侯县检察院出具的确认函为准。若招标人发现中标候选人自开标之日起前3年内,中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自开标之日起前5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刑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州青源供水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闽侯县上街镇榕桥村
电 话: 刘明曦
联 系 人:13506975819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兴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螺洲镇杜园路20号海西佰悦城17号楼11层,邮编:350019
电话:0591-83321960 ,传真:0591-83321960
联系人: 严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福州闽侯支行;
帐户名称: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1516014210000041。
退还保证金联系电话:0591-22063699
用 途:注明本“闽侯市政招2015057”投标保证金 ,因投标人汇款凭证上未注明本招标项目“闽侯市政招2015057”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电话: 0591-22063699
地址:闽侯县城新区九号路与江滨路交叉处---闽侯县科技中心内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