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10-14 | 数据编号: 385254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招标编号:HNFDZB-201503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凤凰县垃圾处理场渗滤废水治理改造及配套设施工程已由凤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凤发改字[2014]98号文件同意实施,并以凤发改字[2015]197号文件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及单位自筹,招标人(建设单位)为凤凰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飞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凤凰县垃圾处理场渗滤废水治理改造及配套设施工程;
2.2 建设地点:凤凰县沱江镇高峰村;
2.3 规 模:总建筑面积:1170.41㎡;其中:地磅房总建筑面积22.46㎡、地上1层、3.75m高、框架结构、条形基础;渗滤液处理车间总建筑面积296.76㎡、地上1层、6.30m高、框架结构、独立柱基础;综合楼总建筑面积851.19㎡、地上3层、11.50m高、框架结构、独立柱基础;总图及道路,总占地面积80306.00㎡,道路面积3180㎡以及挡土墙护坡,绿化等。
2.4 招标控制价:8636490.39元;
2.5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7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令[2000]第80号保修;
2.8 招标范围:包括地磅房、渗滤液处理车间、综合楼、总图及道路等工程(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9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