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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处理规模30000m3/d自来水厂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招标

发布时间:2015-10-15 9:39:5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沐川县城区二自来水厂工程已由沐川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以沐发改行审[2015]11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山金惠水务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BOT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乐山金惠水务经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沐川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沐发改行审[2015]11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50820003)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衡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沐川县幸福乡、建和乡。

  2.2 建设规模:新建处理规模30000m3/d的水厂一个。主要包括取水工程、输水工程、净水处理厂工程、配水管网工程及相关配套附属工程。

  2.3 勘察设计周期: 3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内容及后续服务。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备案证》), 近3年至少已完成1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限定为2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的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10月15日 0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至 2015年10月19日 23 时 59 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11月4日9时40分,地点为: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西段607号三楼(嘉兴路与龙游路交汇处)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全称):乐山金惠水务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沐川县沐溪镇街道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833-4614350

  传 真:0833-4614350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衡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蜀金路1号金沙万瑞中心C座305室

  联 系 人:曾先生

  电 话:028-65301128

  传 真:028-8626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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