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HCJS-tx050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同德慈善园新材料及装备制造产业区污水处理工程(设计),已由同发改发【2015】32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同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拨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同心县
2.2建设内容:宁夏同德慈善园新材料及装备制造产业区污水处理工程(设计)项目日污水处理能力为0.5万吨,采用的主体工艺为气浮+PAFR+缺氧+好氧+深度处理,处理后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B标准等相关内容。
2.3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及同类工程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严禁挂靠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 15日8时30分至 2015年10月21日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网址http://www.nxzb.com.cn。申请人同时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外地单位同时具备外地进宁企业备案表、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相关专业设计师证及注册证等资质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的扫描件(注:报名时填写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必须为法人授权委托人的,扫描件必须清晰)。所有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于2015年10月15日8时30分至 2015年10月21日17时30分,登陆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办事平台(http://www.nxzb.com.cn)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或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同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宁夏分公司
地址: 同心县 地址:银川市尹家渠北街140号韦斯德公寓四楼
邮编: 751300 邮编:750002
联系人:杨生元 联系人: 王 嘉 君
电话:13909550785 电话:0951-5553285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nxhc123@163.com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
账 号: / 账号:16000140900018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