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10-16 | 数据编号: 385803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均安镇星槎村尧天片区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已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均安分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估价为:102(万元) ,工期:90日历天。
本工程为均安镇星槎村尧天片区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由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均安分局投资兴建。工程位于均安镇星槎村尧天片区,辖区范围污水收集面积为56208m2。现有河流管道均排向河涌,河涌两侧出水口均收集,单侧布管,管道总长285m,管径为dn300~dn400(现状dn200接入管本次不予计量),排入涌边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占地面积41.25m2,污水处理能力Q=100吨/天。主要工作内容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企业;
3.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信息以收标当天查询的为准。
3.5投标人必须取得有效的相应资质类别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且没有被锁定。
3.6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3.6.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工程 专业二级(或以上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外省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3.6.2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中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提供相关登记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3.6.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6.4需提供近一年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经投标人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清单(含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
(近一年是指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12个月,即 2014 年10月至 201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