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10-16 | 数据编号: 385876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巩义市2014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编号:巩财代【2015】100号,招标人为巩义市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市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巩义市夹津口镇、大峪沟镇、新中镇;
2.2 标段划分:
一标段:夹津口镇镇区社区项目;
二标段:大峪沟镇董陵社区项目;
三标段:新中镇温堂社区项目;
监理标段:巩义市2014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监理;
2.3建设规模:
一标段:设计污水处理规模700m³/d,收集转运垃圾10t/d;
二标段:设计污水处理规模400m³/d,收集转运垃圾5.5t/d;
三标段:设计污水处理规模300m³/d,收集转运垃圾5t/d;
2.4招标范围:
一、二、三标段: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中包含的全部内容;
监理标段:施工阶段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
2.5期要求:6个月;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二、三标段: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在报名时必须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证件进行现场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