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10-16 | 数据编号: 385936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招标编号:XYZBSG(JL)2015-080
一、招标条件
依据内蒙古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会议纪要【2015】6号文件批准,拟建设本招标项目准格尔经济开发区邮政局东巷排污、排洪管道改造工程,招标人为内蒙古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公共事务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鑫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备案号:XYZBSG(JL)2015-080
2.2建设地点:准格尔经济开发区
2.3项目总投资额: 70万元
2.4工期:20日历天
2.5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2.6招标内容及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建设内容的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作标段划分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不包含暂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近三年(2012年~2014年)承揽过至少有一项合同金额在5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管网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原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具备本单位注册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 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1.4 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2年-2014年)在招投标活动或建设工程中无不良行为,无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处罚和停止投标等不良行为记录(出具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见附件)。
3.1.5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2年度--2014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出具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