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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5-10-16 数据编号: 386234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湖北恩施市芭蕉侗族乡米田水厂(净水)工程土建及管材管件设备采购安装招标公告

依据恩施市财政局恩市财采计[2015]112号计划函要求,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恩施市芭蕉侗族乡人民政府的委托,拟就恩施市芭蕉侗族乡米田水厂工程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申请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编号:JHYES/BJ/2015/080

二、项目名称:恩施市芭蕉侗族乡米田水厂工程。

三、招标内容:恩施市芭蕉侗族乡米田水厂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取水工程、输水工程、净水工程、配水工程四个部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恩施市芭蕉侗族乡米田水厂工程(土建工程);

第二标段:恩施市芭蕉侗族乡米田水厂工程(管材管件设备采购及安装)。

四、项目预算:第一标段:63万元;第二标段:51万元。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第一标段(土建)投标人资格要求:

5.1.1投标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信誉良好,近三年(自申请截止时间前推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5.1.2财务状况良好,以企业近三年(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注:新成立公司自成立之日起按年度计算);

5.1.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并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B、C证)且在有效期内;

5.1.4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水利工程类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证书)、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管理人员(“五大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上岗证;

5.1.5取得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

5.1.6外省企业必须有《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且参与投标人员须与登记表人员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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