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10-19 | 数据编号: 386261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洞桥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鄞州区洞桥镇前王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鄞发改投〔2015〕306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鄞州区洞桥前王村
项目总投资:1071.83万元
工程造价:8184224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区、镇财政安排解决
招标范围:鄞州区洞桥镇前王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施工图范围内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期服务,主要包括污水管道、化粪池、隔油池、化泵站、雨水管、检查井、路面修复等。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工期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的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含60周岁以下临时建造师)
其它要求:
(1)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应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证书;专职安全员要求1名;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提供最近一个月的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且“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企业电子信用证在鄞州区登记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