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受 沈阳市乡镇供水办公室 委托,对 沈阳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县级水质检测中心仪器设备 在国内以 公开 方式组织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NFK2015101501
2、项目名称:沈阳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县级水质检测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3、采 购 人:沈阳市乡镇供水办公室
4、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5、招标内容:详细项目需求。
6、包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三包:
01包:康平县、法库县、沈北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区域仪器设备采购;
02包:浑南新区、苏家屯区、于洪区、辽中县等区域仪器设备采购;
03包:新民市等区域仪器设备和水质监测车车辆采购;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通过年检,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2. 应自觉抵制商业贿赂行为。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2015年10月19日至2015年10月28日在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发售(9:00至16:00节假日除外)。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出示以下资料原件(注:投标产品的产品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和计量器具型式评价报告可为原件复印件加盖生产制造商公章)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01包:营业执照副本(要求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银行资信证明(要求流动资金500万元及以上)、主要投标产品资质文件①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具有产品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产品制造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和计量器具型式评价报告(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技术单位提供)。投标人若不是采购产品的生产制造商,必须有生产制造商授权书;②自动顶空气相色谱仪——具有产品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和计量器具型式评价报告(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技术单位提供)。投标人若不是采购产品的生产制造商,必须有生产制造商授权书;③离子色谱仪——具有产品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和计量器具型式评价报告(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技术单位提供)。投标人若不是采购产品的生产制造商,必须有生产制造商授权书。(注:同一标段一个厂家同一型号产品只允许授权一个代理商,授权多家做无效处理)。
02包:营业执照副本(要求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银行资信证明(要求流动资金500万元及以上)、主要投标产品资质文件①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具有产品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和计量器具型式评价报告(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技术单位提供)。投标人若不是采购产品的生产制造商,必须有生产制造商授权书;②自动顶空气相色谱仪——具有产品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和计量器具型式评价报告(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技术单位提供)。投标人若不是采购产品的生产制造商,必须有生产制造商授权书;③离子色谱仪——具有产品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和计量器具型式评价报告(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技术单位提供)。投标人若不是采购产品的生产制造商,必须有生产制造商授权书。(注:同一标段一个厂家同一型号产品只允许授权一个代理商,授权多家做无效处理)。
03包: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主要投标产品资质文件①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具有产品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和计量器具型式评价报告(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技术单位提供)。投标人若不是采购产品的生产制造商,必须有生产制造商授权书;②自动顶空气相色谱仪——具有产品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和计量器具型式评价报告(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技术单位提供),投标人若不是采购产品的生产制造商,必须有生产制造商授权书。(注:同一标段一个厂家同一型号产品只允许授权一个代理商,授权多家做无效处理)。
初审仅限于发售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01包:康平县、法库县、沈北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区域仪器设备采购,□是 ■否
02包:浑南新区、苏家屯区、于洪区、辽中县等区域仪器设备采购,□是 ■否
03包:新民市等区域仪器设备和水质监测车车辆采购,■是 □否
3、兼投:允许;兼中:不允许
四、接收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截止及开标时间
1、接收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5年11月09日12:30时前;
2、开标时间:2015年11月09日13:00时;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11月09日12:30时前;
五、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2.开标地点: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等凡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事项详见招标文件或者向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咨询。
招标单位:沈阳市乡镇供水办公室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文萃路265号
联系人:胡仲
联 系 电 话:024-86234981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91号(阳光财险大厦)10楼1010室
项目联系人:金玲
联 系 电 话:024-22853199-1005
传 真:024-22853199-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