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接招标人通知,我司对“南安市自来水公司固体聚氯化铝采购及服务(招标编号:天和【泉】招(自采)字2015069号”的项目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1 、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第4条投标人资格要求: (3)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修改为:“(3)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本项目采购人:南安市自来水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董埭路远东大厦5楼 邮编:362000
项目部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595-28967281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本采购文件的规定,本通知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各投标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