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中水回用工程中水输送管道工程是朝阳市中水回用工程项目的续建工程,工程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已基本落实,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项目备案。沈阳招标中心受朝阳泓源水务有限公司的委托,为朝阳市中水回用工程中水输送管道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朝阳市中水回用工程中水输送管道工程监理;
2.招标单位:朝阳泓源水务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朝阳市区;
4.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5.工程开、竣工时间:
2015年11月15日-2016年5月31日;
6.招标范围:中水输送管道总长约8.9公里的工程监理,项目概算约25万元。
7.质量标准:合格;
8.投标保证金:1万元;
9.发布媒体: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同时具下列资质: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近五年内具有同类(压力输水)工程监理业绩,质量合格,无不良记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具备有资格的信用评价中介机构出具的BBB级(含)以上等级信用报告。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4.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www.lnwcip.com.cn)公布禁止参加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5.外省投标单位必须办理入辽备案手续。
三、报名及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及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9日至2015年10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时。
2.报名要求: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项目感兴趣的投标人,请先到朝阳泓源水务有限公司进行报名并签订承诺书,再到朝阳市水务局招投标办公室备案,报名和备案时均需提供下列材料:
(1)项目委托代理人本人持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2)法人诚信证明(按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www.lnwcip.com.cn)上的“辽宁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招标投标资格审查工作的意见”辽水建管【2014】136号文中规定的格式提供);(3)营业执照副本;(4)组织机构代码证;(5)税务登记证;(6)资质证书副本;(7)近五年同类(压力输水)工程监理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工程合同);(8)项目总监和监理工程师本人持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和劳动合同到现场签订承诺书,中标后以上人员证书原件必须压证至完工验收,如中标后不提供相关证件,不予发放中标通知书;(9)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证明(由所在市主管部门提供)(10)入辽备案手续。
上述涉及的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盖有公章的复印件2份,复印件必须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以便审核。
本投标人备案合格后到招标代理处购买招标文件。
3.售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5年10月19日至2015年10月23日16:00时,沈阳招标中心514室(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2015年11月9日9:00时,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东体育馆东侧)。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朝阳泓源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朝阳市黄河路二段1号
联系人:李访、崔建
电话:0421-2976670
传真:0421-2976670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招标中心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邮编:110002
开户行:招商银行沈阳分行
账号:240180262210001
联系人:刘全盛、崔大勇
电话:024-22503578
传真:024-22503601
邮箱:SYZBSC@163.com
201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