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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5-10-20 数据编号: 386818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广西平果县城区“十二五”期间后两年新增排污管网工程(第二分册)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果县城区“十二五”期间后两年新增排污管网工程(第二分册)已由平果县人民政府平政函[2015]88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果县市政管理局、广西平果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资金从桂财建[2014]122号列支,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平果县城区“十二五”期间后两年新增排污管网工程(第二分册)

  项目编号:GXBSZC2015-G2-046-TD

  建设地点:平果县境内

  建设规模:埋设Ⅱ级钢筋混凝土承插管2724米(含拆除恢复混凝土路面6608.596㎡厚24㎝、拆除恢复人行道花岗岩板1005.55㎡,其中:d400为103米、d600为2621米),Φ1000圆形砖砌污水检查井(D=200~600)88座,采用拉森III型钢板桩(6m)支护施工79米(具体以该工程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要求工期:60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约381万元

  招标范围:埋设Ⅱ级钢筋混凝土承插管2724米(含拆除恢复混凝土路面6608.598㎡厚24㎝、拆除恢复人行道花岗岩板1005.55㎡,其中:d400为103米、d600为2621米),Φ1000圆形砖砌污水检查井(D=200~600)88座,采用拉森III型钢板桩(6m)支护施工79米(具体以该工程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 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要求:无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