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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5-10-20 数据编号: 386888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福建柘荣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预处理及生化处理部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柘荣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预处理及生化处理部分已由柘荣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柘发改[2015]4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柘荣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柘荣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柘荣县省级经济开发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次招标规模约717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招标内容包括桩基、土石方、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以施工图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222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5.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6.2.设计单位: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6.3.代建单位: 无 ;

  2.6.4.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非福建省省内建筑企业应按照闽建[2013]5号文件的要求,提供福建省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备案手续的证明复印件。(可上网下载,以进入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信用档案—建筑业—省外企业栏目可以查询到备案企业登记相关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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