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10-22 | 数据编号: 387586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1、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灌南县堆沟港镇污水管网工程,已经灌发改【2014】182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施工的投标。
2、灌南县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3.1招标工程项目类型:市政工程
3.2招标工程项目规模: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主管网5.08千米。
3.3招标工程项目结构类型://
3.4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污水处理厂管网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5工程建设地点为:灌南县堆沟港镇
3.6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必须于签订施工合同前从企业银行基本账户采用转账、网银支付或电汇方式向招标人提交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不采用银行保函方式),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3.7招标工程项目的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方式 |
合同估算价 ( 万元 )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320724150618010301 |
堆沟镇污水管网工程 |
公开招标 |
640 |
12.8 |
3.8计划工期: 165日历天。
3.9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3.10付款方式: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工程款的40%,12个月后一个月内支付工程款的30%,24个月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
利息计算方式:付款期内不计利息。
4、申请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与资格审查条件:
4.1资质条件:
4.1.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1.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资格( 限市政工程专业)。
4.2资格审查相关条件: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办法,即投标申请人满足招标公告所要求的相关条件和招标文件中的相关条件即为资格审查合格。以下属于资格审查条件:
4.2.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2.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2.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2.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6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2.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
4.2.8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4.2.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9.1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投标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良行为证明、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证明按以下要求提供: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无不良行为(时间为2014年 11 月 11 日至2015年 11 月 10 日)、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时间为2014年 11月 11 日至2015年 11 月 10 日)、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必须附上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4.3.2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