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九华山柯村污水处理厂恢复运营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
九华山柯村污水处理厂
建设单位
九华山风景区建设环保处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投标资质要求
1 、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注册资金不小于人民币 1500 万元。
2 、具备环境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并且在设计、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相应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