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10-22 | 数据编号: 387687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高桥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鄞州区高桥镇迎春路片区污水管网工程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的鄞发改投[2015]270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高桥段污水管网工程位于鄞州区高桥镇宋家漕村,海曙段污水管网工程位于海曙区规划沁园路。
项目规模:高桥段污水管网工程:新建庙洪路、阳光路、包家路、新园路、迎春路、龙墟路、规划1路、规划2路、规划3路等9条道路污水管道总长度约6155米,管径为DN300-DN600;海曙段污水管网工程:西起迎春片区已设计污水检查井,东至机场路现状污水井,新建污水管道总长度约619米,管径为DN800。
结构层数:/
项目总投资:2765.26(万元)
工程造价(暂估):2237.4579万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区、镇财政安排解决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污水管网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期服务。
标段划分:数量:1 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 个
质量控制目标: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含年龄不满60周岁的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
其它要求:项目专职安全员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