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10-22 | 数据编号: 387842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1.招标条件
饶平县三饶污水处理厂截污管网新建及改建配套工程已经饶平县发展和改革局(饶发改【2015】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饶平县三饶自来水厂,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补助和县财政出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管渠长度10935.7米,施工临时道路建设,3座提升泵站建设,施工生产生活区建设,弃渣场建设5个部分。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已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资信良好,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3.2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对应专业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3具备项目相应的人员、投、融资能力。投标人投标前应提交人民币800万元保证金(该保证金包含发包价2%的投标保证金为56万元和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其余为企业能力信用保证金)。并应以现金汇款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