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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沈阳振兴污泥处置有限公司曝气风机大修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10-23 15:12:5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 目 编 号: 2015-318

  项 目 名 称:沈阳振兴污泥处置有限公司曝气风机大修项目

  辽宁金建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沈阳振兴污泥处置有限公司的委托,为沈阳振兴污泥处置有限公司曝气风机大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具体事宜详见采购文件。

  一. 采购范围:曝气风机大修项目(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供货地点:沈阳振兴污泥处置有限公司指定位置

  二. 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投标人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合格的法人,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备设备维修资质。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近5年内应为不少于3家该类(或类似工程)项目用户,进行过该类或者类似机械设备维修,并提供上述用户的维修合同复印件。

  5.投标人无违反商业道德的劣迹及其他不良记录。

  6.在第1款所述的资质证书中法人单位名称须和投标人名称相同。

  三、投标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 设备维修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3日—2015年10月29日

  六.采购文件出售时间:2015年10月23日—2015年10月29日

  采购文件价格:500元(售后不退)

  七.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2日9:30时(暂定,最后以采购文件为准)

  招 标 人:沈阳振兴污泥处置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汶钰

  联系电话:024-27791108

  代理机构:辽宁金建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37号新玛特广场804室

  电话:024-64678386-801

  传真:024-62396355

  联 系 人:魏海峰

  电子邮箱:LNJJ8856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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