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方式:
本招标项目范围为江藻镇壁玉村生活污水管网提升工程项目设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办理招标申请,并经诸暨市江藻镇招投标办公室监督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以下简镇招管办)备案,并经有关部门批准 , 采用 费率下浮法 进行公开招标选择壹家单位 。
2. 招标人: 江藻镇人民政府
3.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 项目 概况为:江藻镇壁玉村生活污水管网提升工程项目设计,内容包括:
前期勘测、初步设计(含概算、工程经济分析)、施工图设计和后续服务等工作(实行总价承包)
3.2 招标范围为:江藻镇壁玉村生活污水管网提升工程项目设计。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
4.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4.2 须为浙江省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 ,具有市政(排水工程)专业设计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甲级以上资质,不得分包或转包。
5.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6. 评标办法:
6.1 本项目评标方法采用费率下浮法。具体评审办法为:投标人的有效报价范围为让利5.00%到10.00 %(含且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超出有效范围的报价为无效报价,不能参加评标。在投标人提交投标函后,当场由招标人代表和通过资料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中推荐的一名代表在有效报价范围内各抽取一个让利数,算术平均后作为让利标底。投标人的让利报价等于让利标底的得分为100分,投标人的让利报价与让利标底相比每少让利1个百分点扣0.6分,每多让利1个百分点扣0.3分,百分点和得分的计算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设计费= 每户130元×(1-下浮率)结算 。
7. 信息发布时间:
2015 年10月26日 8 :30时至2015年10月27日17:00时止
8. 招标文件: 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
9. 开标时间和地点:
9.1 开标时间为2015年10月28日下 午 14:30 时 ,地点为江藻镇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
9.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 投标保证金:
10.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交纳投标保证金 伍仟元,现场递交相关缴纳证明,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11. 其他要求:
中标单位接到业主设计任务后按业主要求时限进行前期勘测和提供设计图纸,逾期未能提供图纸而影响业主工作的,逾期三天以内扣除30%履约保证金并赔偿业主损失,逾期五天以内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赔偿业主相关损失,逾期超过七天的业主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且要求设计单位赔偿相关损失。
12.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陶正方(招标人): 13967577833
王时达(招标办): 1373528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