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10-26 | 数据编号: 388494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原县北石窟寺文化生态旅游区供水工程实施方案已由镇原县发改局以(镇发改发﹝2015﹞392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镇原县水利建设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诺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镇原县北石窟寺文化生态旅游区供水工程
2.2建设地点:镇原县太平镇柳嘴行政村境内(蒲河川下游柳咀段蒲河与茹河汇合口上游1.0km处)。
2.3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15年11月25日,竣工日期2016年 1月3日。总工期40日历天。
2.4 建设内容:在蒲河川下游柳咀段蒲河与茹河汇合口上游1.0km处修建溢流坝一座,在坝右岸设置引水管及闸阀井,修建100 m3集水池一座,将浦河河道水提水至新建水厂500 m3沉淀池内,新建净化车间及安装配套净水设备。新建1000 m3清水池水,修建泵房、配电管理房等设施,生活供水采用D140PE管(1.0MPa)445m,Dg150(δ=8mm)镀锌钢管50m,将1000m3清水池水加压至已建成的200 m3高位水池,通过供水管道将水送入用户。 生态用水铺设引水管道1312m(其中 UPVC管(1.0MPa)1262m,Dg200(δ=8mm)镀锌钢管50m),加压送至人工湖(鱼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近五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