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达州市第二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环资【2015】24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达州市惠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补助资金、地方配套及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达州市惠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发改环资【2015】24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50619006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达州市第二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达州市河市镇河东村;
2.3建设规模:新建日处理5万吨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一座,铺设厂外截污干管9.3公里(DN1200钢筋混凝土管、D1020×9钢管)、现污水提升泵站更换潜污泵4台;项目总投资17920万元。
2.4勘察设计周期:30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以及后续相关服务(设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服务、设计变更、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等)工作。
2.6标段划分:勘察设计 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近年(2012年至今)至少已完成1个类似项目业绩。(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仅限两家成员单位,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②由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且符合资质要求的投标者,请于2015年 10月26日至2015年10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锦江区静康路中段沙河中心B座1404号)报名,并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17日 10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达州市惠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西外镇金山寺社区鲜家坝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0818-2521088
传 真: 0818-2521388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静康路中段沙河中心B座1404
邮 编: 610041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028-65013209
传 真: 028-65013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