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10-26 | 数据编号: 388583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项目编号:焦公管办市政[2015]-023号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焦作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迁建提标项目10KV配电工程(二次)已由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焦作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康达环保水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配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焦作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迁建提标项目10KV配电工程(10KV主、备供电电源外线部分)共两路电源:主供电源由丰收变10KV-I段间隔出线,备用电源由丰收路与文汇路交叉口上的10KV分线箱出线,分线箱进线引自丰收变10KV-II段间隔;主,备供电源电缆出丰收变后经文汇路隧道至丰收路;备用电源经电缆分线箱和计量柜后与主供电源一期进入丰收路南侧电缆排管JY#1工作井中,沿丰收路电缆排管南侧平行1m顶管或直埋向东600m至KD#1井;从KD#1井至KD#12井均为顶管方式;从KD#12井至康达环保水务公司10KV开关站为直埋敷设,并负责办理此工程前期测绘、李河防洪评估报告及规划等相关手续;
2.2 项目地点:焦作市市区东南,高新区住郭庄308省道以南,紧邻焦作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的南围墙,位于其南侧围墙以南与市区排灌泄洪河道--新河以北之间的区域;
2.3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
2.4 计划工期:9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肆级、承修肆级、承试伍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2本次招标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项目主管部门及业主在报名时将对投标人的廉洁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对列入河南省工程建设领域不廉洁记录名单库的,取消其报名资格,并将不廉洁情况向招标管理部门备案;
3.4所有投标企业应在开标时提供由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项目经理等)原件,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