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世行贷款四川省小城镇发展项目洪雅县余款项目勘察设计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川发改外【2015】62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发改外【2015】627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50910009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精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洪雅县洪川镇、柳江镇。
2.2建设规模:(一)洪川镇子项目:疏浚河道2.24公里,整治河滩湿地6.38万平方米,新建、改造河提4.3公里,埋设污水管道2.35公里。(二)柳江镇子项目:新建、改建道路2.36公里、小型停车场7954平方米;新建净水厂1座(近期规模2500立方米/日、远期规模7954平方米/日),配套建设供水管网12公里; 建立地理空间框架数据、单元网格数据、管理部件数据、地理编码数据等多种数据资源平台,形成完整、闭合、互通的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
2.3计划工期:勘察设计共 30 日历天(完成勘察,初步设计,其他阶段设计时间满足项目建设要求)。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含设计概算)、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及设计后续服务等招标。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必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资质,2012年至今具有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1)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2)组成联合体的牵头人具有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 10 月 26 日至2015年 10 月 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精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17日 10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系方式
招 标 人: 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洪雅县洪川镇人民路
邮 编: 620360
联 系 人: 周先生
电 话: 028-37383071
传 真: 028-37383071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精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一环路东五段46号天紫界6楼33-34号
联 系 人: 唐先生
电 话: 028-86764737
传 真: 028-86764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