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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市流溪河(白云段)治理工程一期-良沙路东段污水管道工程施工监理(标段一、二)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10-27 16:37:2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流溪河(白云段)治理工程(一期)——良沙路东段污水管道工程、方石坑流域治理工程、旧泥坑涌流域治理工程、跃进河治理工程施工监理(标段一、标段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交报名申请。招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建设地点:广州市

  1.2 标段划分:共设2个标段。

  1.3 项目规模:本工程拟建污水管管道总长10.776公里,管径为d500-d1000。分4个子项,其中标段一良沙路东段污水管道工程管道总长3869米;方石坑流域治理工程管道总长952米;旧泥坑涌流域治理工程管道总长1441米。标段二跃进河治理工程管道总长4514米。管材主要为Ⅱ、Ⅲ级砼管(D500~D1000)、Q235B钢管(D820×12、D820×14)、焊接钢管(D520×8、D820×10),拟新建检查井、顶管段检查井、倒虹井、方形工作井、圆形工作井、接收井、截污井、挂管井等构筑物。施工方案为明挖及顶管施工。

  1.4 资金来源:市财政资金和市水投集团融资资金。概算总投资约11280.499229万元,其中本次招标范围内标段一工程费用约3376.223535万元 ,监理费用约695174.57元,标段二工程费用约3055.635878万元 ,监理费用约629164.60元。

  1.5 计划工期:工程前期准备、工程施工、安装工期、工程质量保修期和竣工结算期之和。预计标段一总工期为:540日历天(含档案及结算资料的提交),标段二总工期为:540日历天(含档案及结算资料的提交)。

  1.6 招标内容: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及安装准备期、施工及安装期(包括设备到货的监理服务)、竣工结算期、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及协调等相关工作。

  1.7 标段划分:2个标段

  注:1、投标申请人可以自行选择报名参加1个或1个以上标段的投标,但不可以兼中,只能中1个标段。评标时2个标段同时进行,按照各标段招标控制价金额从大至小的先后顺序进行评标工作,并依次推荐各有效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若投标人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同时评审排名第一,则确定其为招标控制价金额最大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同时自动放弃其他标段的中标资格;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按评审排名先后顺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以此类推。

  2、如果出现某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仅在该标段内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以此类推,不影响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顺序及定标工作。

  3、若某标段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该标段重新招标或中标通知书尚未发出,将不影响其他标段的中标人的确定。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外地申请人(指工商注册地不在广州地区的)必须在广州地区具有子公司、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并进行税务登记;

  2.2投标申请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2.3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申请人合法雇佣员工,需提供身份证及社保证明[2015年7月~2015年9月(连续三个月)]。

  2.4拟派任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名称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一致;

  (2) 60周岁或以下(至2015年9月,)

  (3)为投标申请人的合法雇佣员工,投标申请人并为其购买社会保险。需提供由投标申请人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出具、有关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2015年7月~2015年9月(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险费用的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缴费历史明细表》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为准);

  (4)必须是本企业(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IC卡)中的在册人员;

  2.5拟派任的项目总监代表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名称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一致;

  (2)60周岁或以下(至2015年9月,)

  (3)为投标申请人的合法雇佣员工,投标申请人并为其购买社会保险。需提供由投标申请人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出具、有关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2015年7月~2015年9月(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险费用的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缴费历史明细表》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为准);

  (4)必须是本企业(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IC卡)中的在册人员;

  2.6专业监理人员(最低配置要求):

专业监理人员

人数

资格要求

给排水监理工程师

1 名

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计划合同工程师

1 名

中级(或以上)职称

结构工程师

1 名

土建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地质或岩土工程师

1 名

地质或岩土等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测量工程师

1 名

测量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造价及计量工程师

1 名

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质量安全员

1 名

具有监理员资格证书,并具有相应的安全员培训证明

备注:以上人员均需为投标申请人的合法雇佣员工,需提供由投标申请人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出具、投标申请人为各专业监理人员缴纳 2015 年 7 月~ 2015 年 9 月(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险费用的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缴费历史明细表》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为准);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次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人;

  (4)为本次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次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不同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投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3)申请人在安全生产、合同履行、招投标等工程建设相关领域有在公布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被停止投标资格。

  3. 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报名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IC卡事宜。

  4.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含本日):

  公告发布日期:2015年10月28日至2015年11月3日。

  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8日至2015年11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含本日,节假日除外),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以下资料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报名手续,逾期不受理:

  报名时提供资料详见本公告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0月28日至2015年11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含本日,节假日除外),完成报名手续的投标申请人在此时间段内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

  注: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

  从开始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不少于20天)。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并开具收据。报名费100元,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首层报名窗口)。

  5.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6、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投标人诚信评价分(权重20%)以本项目投标报名第1天所在季度的上一季度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站(http://121.8.226.19/gzswcx/index.jsp监理-给排水”中“诚信综合评价”分,未入库企业或在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站中尚无诚信排名“监理-给排水” 诚信综合评价分的投标人,其诚信评价分按40分计算。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广州海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501号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远安新街49号2楼

  联 系 人:方先生联 系 人:方工

  电 话:020-38890841电 话:020-84103163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项目名称: 监理(标段一或标段二)

  申请人(盖章) IC卡号:

核查确认:招标代理机构接件人与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对以下资料已共同核对,双方确认核对情况属实。

招标代理机构收件人签名: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序号

项 目

内页码

提交资料要求

核对情况

( 申请人不需填写 )

备注

以下资料单独提交

1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

原件

以下资料装订成册

2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原件

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原件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复印件

5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文件【 2015 年 7 月~ 2015 年 9 月(连续三个月)】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文件提交复印件,核对原件

6

申请人基本情况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核对原件

7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复印件,核对原件

8

广州子公司、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广州地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复印件,核对原件

外地申请人提交

9

项目总监

理工程师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复印件,核对原件

10

2015 年 7 月~ 2015 年 9 月(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文件

复印件,核对原件

11

投标申请人按要求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原件

 

  注: 1.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正本)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代表。

  2.标代理机构收件人及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应共同核对资料,核对完成后,双方在表格每页的“核对确认”栏签名确认。投标申请人应自备密封袋,双方签名确认后当场进行密封。

  3.招标代理机构在核对情况一栏中,填写“有或无”,缺部分资料的,需列出缺少的具体资料名称;需核对原件的,填写“与原件一致或与原件不一致”,与原件不一致的,需列出具体不一致内容。

  4.在填写本表过程中,有修改的,修改之处须经招标代理机构收件人和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共同签名。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

  投标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为 (投标申请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申请人: (投标申请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此处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亦可采用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制订的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人 (姓名)为(投标申请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 (招标项目名称)施工招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申请人: (投标申请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此处粘贴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亦可采用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制订的格式。

  注2. 委托代理人的社保证明文件【2015年7月~2015年9月(连续三个月)】

  附件三: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标段号

投标人名称 ( 企业 IC 卡编号 )

被授权人

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 ( 经理 / 总监 / 其他 )

项目负责人资质证号

安全员

安全员安全考核证号

保证书

我公司保证该项目由本单位承包,不接受他人挂靠,不转包,不非法分包。如有违犯,责任自负。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招标人意见

 

  1.如项目没有划分标段时,标段号不必填写。

  3.如一个项目中划分多个标段时,应将所投标段的标段号及项目编号填写完整。

  4.如为联合体投标时,必须将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填写完整。

  5.本表由招标人保存。

  6.本表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附件四: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我方接受你方的授权代表进行调查,以审核我方提交的文件和资料,并通过我方的客户,澄清报名文件中的有关情况。

  四.我方理解你方对招标公告所做出的决定是最终的。你方对投标申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在报名后仅仅是取得了参加下一步招投标活动的权力,而招标条件和时期则完全由你方决定。

  六.若我方的技术、财务状况或执行合同能力在投标过程中发生变化,我方承诺将此情况通知你方,并理解你方有权对投标资格的决定进行重新审查。

  七.我公司不存在招标公告2.8条所列的情形。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责任和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如果已取得中标)、接受行政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并自愿停止参加你公司范围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一年等。

  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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