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故城县2015年第一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第二次项目已由衡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资金已经落实,招标人为故城县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范围:整个工程划分为十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管材管件采购 (2500户);
第二标段:管材管件采购 (2500户);
第三标段:管材管件采购 (2500户);
第四标段:管材管件采购 (2500户);
第五标段:管道安装 (10000户);
第六标段:消毒设备15套、备用10套、药剂;
第七标段:空调(冷暖两用)采购,共150台,其中2匹柜机15台,1匹挂机135台;
第八标段:发电机组10套、备用电缆、深水泵10套、潜水泵10套;
第九标段:净水、灌装设备4套。
第十标段:净水灌装桶30000个。
2.2建设地点:故城县境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至第四标段管材采购: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3000万人民币及以上的国内生产企业,具备卫生许可批件。必须在省水利厅相关农业节水灌溉和农村供水产品认证公告目录内。
3.2第五标段: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2第六标段: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该项目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合法营业执照;制造商必须具备涉及饮用水安全相关系列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具有地市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报告。
3.3第七标段: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提供货物和服务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有良好的安装及售后服务保障措施。
3.4第八标段: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该标段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合法营业执照;投标相关产品具有生产许可证或检验报告,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相应的技术标准、安全标准;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
3.5第九标段: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提供货物和服务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有良好的安装及售后服务保障措施。
第十标段: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提供货物和服务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保障措施。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中标原则:为保证工程质量及进度,每个投标企业最多可以投多个标段,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第五标段投标企业投标时必须提供所报管材生产饮用水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至 2015年11月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 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其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本次招标内容),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标段五),银行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到衡水市故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8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开标时间及地点
5.1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开标地点:衡水市故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名称:故城县水务局
联系人:曹先生
电 话:0318-536659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程澍 李晓丽
地址: 山东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159号
邮编: 252000
电话:18663503697
传真: 0635-2928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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