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穗南发改项目[2015]231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南沙区水务局现对南沙区南沙街南片区污水管网完善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2014年-2016年)进行施工监理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南沙区南沙街南片区污水管网完善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2014年-2016年)监理项目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区水务局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39053417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中量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洪工 联系电话:13710147573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39910647
三、建设地点:广州南沙开发区
四、工程概算投资额:约12842.08万元。
五、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监理范围:
1、标段划分:本工程划为1个标段。
2、工程规模:该项目覆盖南沙街南片区25.19平方公里范围,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长约16.66公里污水管,污水泵站扩容及片区雨污水分流改造等,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
3、招标内容:按招标文件、各项监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招标过程发出的文件承担合同范围为完成本工程等施工图纸所包含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协调等相关工作。
4、监理范围: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资料移交城建档案、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竣工备案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5年10月29日至2015年11月03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5年11月04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5年11月10日
报名时间:上午:10:00-11:30时,下午:2:00-3:30时。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南沙环岛路滨海花园综合楼F栋(曼尼商务中心))二楼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 2 份, 1 份正本 1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南沙区水务局,电话:020-39053417,地址:广州南沙开发区凤凰大道1号D栋四楼。
十四、、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十五、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报名当天,将其报名的企业业绩一览表(包括项目名称、中标价)的电子文件发至NSZL2011@126.COM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