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大冶市财政局下达的冶财采计〔2015〕A1718号计划函要求,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大冶市水务局的委托,拟就大冶市金牛镇农村学校水质处理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编号:冶采【2015】254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大冶市金牛镇农村学校水质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1.金牛镇农村学校水质处理设备(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技术参数)。
2. 预算价:17万元。
四、供应商条件及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询价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且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均在有效期内: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取得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期间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的书面声明;
2. 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需包含给排水设备制造或销售资格;
3. 供应商需提供所投配套消毒设备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4. 须至少提供1份近三年(2012年1月至今)类似水处理设备的供货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
5. 为本项目提供前期服务工作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注:本次询价采用资格后审制,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后审证明文件的作无效报价处理(详见询价文件附件六)
五、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28日起登录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本公告页面下载询价文件( http://www.dyggzyjyzx.com )。
六、报价文件送达时间及地点:
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5日15时0分(14时30分开始受理报价文件)。
2. 报价文件送达地点为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8室(大棋西路2号)。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冶市水务局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5072082803
联系地址:大冶市水务局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714-3188072
联系地址:大冶市大棋西路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