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10-29 | 数据编号: 389805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湾区犟河流域西部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净化一期工程项目已由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十发改审批【2014】160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十堰市张湾区黄龙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十堰市张湾区黄龙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十堰龙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申请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十堰市西部污水处理厂西侧约80米处
2.2 招标范围:
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张湾区犟河流域西部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净化一期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及运营一体化。包括:进水提升泵池、高密度沉淀池、配水池、污泥池、人工快渗池、消毒池、出水计量槽、污泥脱水机房、加药间、变配电房(生产辅助用房)、综合办公楼等配套设施。
监理:张湾区犟河流域西部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净化一期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监理。
2.3 合同估算价:约4000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运营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取消等状态。
3.1.2申请人需同时具备:
运营:污水处理厂运营企业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含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的管理或者污水处理相关内容);
设计: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市政工程(给水排水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1.3申请人拟派项目班子人员:
运营:运营技术人员需具备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岗位培训证书
设计:项目设计负责人需具备给排水专业或环保工程专业高级职称
施工: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五大员需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项目经理、安全员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