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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县总部经济大楼无负压供水设备项目单一来源征求意见公告

发布时间:2015-10-29 14:32:0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赣县总部经济大楼无负压供水设备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赣州水务集团赣县自来水有限公司提供原厂软硬件产品技术支持服务。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15年10月29日起至2015年11月05日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赣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97-4448531, 地址:赣县梅林大街)和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赣县客家文化街29号,联系人:李艳,联系电话:18807075695)。

  采购单位:

  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项目名称:赣县总部经济大楼无负压供水设备

  项目金额:307404.10 元

  专家1论证意见:根据《赣州市城镇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七十号)的通知,第十条要求,新建二次供水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当地供水企业设计和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后移交供水企业管理维护。本县有且只有一家供水公司,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专家姓名:李坊俊职 称:高级工程师

  工作单位:赣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专家2论证意见:根据《赣州市城镇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七十号)的通知,第十条要求,新建二次供水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当地供水企业设计和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后移交供水企业管理维护。本县有且只有一家供水公司,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专家姓名:王坚强职 称:高级工程师

  工作单位:赣州市立医院

  专家3论证意见:根据《赣州市城镇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七十号)的通知,第十条要求,新建二次供水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当地供水企业设计和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后移交供水企业管理维护。本县有且只有一家供水公司,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专家姓名:李志强职 称:高级工程师

  工作单位:江西赣玛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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