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编码:GJ151007476
本招标项目酒泉监狱迁建二期工程项目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酒泉监狱迁建二期工程项目监理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批文名称及编号:甘发改投资【2013】1599号
招标人:甘肃省监狱管理局
资金来源: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及省预算内基建资金安排解决。
项目出资比例:100%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二、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甘肃酒泉工业园区(南园)。
工程规模:酒泉监狱迁建二期工程建筑面积38081.3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2号罪犯劳动改造用房8270平方米,3号罪犯劳动改造用房3056.2平方米,4-5号罪犯劳动改造用房16416平方米,警察业务技术用房9254.1平方米,汽车库690平方米,锅炉房395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市政给水管线、天然气管线、武警上岗天桥1座,以及室外道路、硬化、绿化及给水水质处理、污水处理设施、变配电设备扩容改造等附属工程。
施工标段划分:四个标段
监理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510日历天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11233万元
工程类别及等级等:三类工程
三、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
本项目监理范围:酒泉监狱迁建二期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的工程监理。
本项目监理服务期: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11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4月
24日。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2须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4.3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4.4投标人2012年10月1日以后有类似工程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原件为依据)。
4.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省外企业须办理进甘备案手续后方可投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购买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
5.1获取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11月2日15时30分(售标时间为5×24小时)。
5.2获取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sggzyjy.cn)网站获取招标文件。
5.3获取方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六楼第四开标厅。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注: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甘检会[2014]8号)等文件要求,凡是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可以到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投标人参加同一个工程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时,只提供一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即可。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可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但在评标或者资格预审时提供原件以备查。
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网上报名购买标书投标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或资格预审文件)。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肃省监狱管理局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222号
联系人:张琦
电话:0931-8872109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联创广场B座904室
联系人:王国莉
电话:0931-2122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