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PPP-BOTBT >> 正文

山东某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PPP项目(新建净水厂)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15-10-30 10:09:2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现就鄄城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PPP项目进行社会资本征集,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鄄城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PPP项目

  二、项目编号:SDJZHZ-2015-152

  三、采购人:鄄城县恒源城市开发有限公司

  四、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

  鄄城县属于水质型缺水地区,本次工程规划主要解决全县的人畜生活用水,兼顾部分企业用水,覆盖鄄城全县15个乡镇及2个街道办事处,实现城乡一体化供水。

  根据水源情况及已实施的工程情况,分南、北两个区域分片联供。北区水源地主要为新建箕山河水库,因该水库尚未实施,前期先从雷泽湖水库取水。箕山河净水厂供水范围覆盖陈王街道办、古泉街道办、凤凰镇、董口镇、引马乡、红船镇、大埝乡、箕山镇、旧城镇、李进士堂镇、左营、郑营乡、富春乡和临濮镇共14个乡镇,854个自然村,覆盖设计供水人口72.22万人;南区水源地为雷泽湖水库,新建净水厂供水范围覆盖闫什镇、彭楼镇、什集镇共3个乡镇,267个自然村,覆盖设计供水人口18.58万人,两区共覆盖设计人口90.79万人。

  工程建设采用集中供水,由水厂直接供水到用户模式。

  2、合作模式:

  本项目拟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即PPP模式.

  根据《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SL72—2013的要求,饮水工程的效益主要考虑节省运水的劳力、畜力、机械和相应的燃料、材料费用,改善水质、减少疾病可节省的医疗、保健费用,增加畜产品可获得的效益等。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为社会资本方。

  (3)参加磋商的独立的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4)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最近连续三年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5)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如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未被菏泽市禁止进入菏泽市政府采购市场。

  六、报名

  1、报名需提交资料:

  1.1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若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若为分支机构,提供负责人证明书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以上材料在提供原件的同时要提供两份加盖单位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注:法人、授权委托人须单独复印,以供做检察院查询使用。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资格是否合格以开标后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2、报名地点: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菏泽市中华路1999号中华路和青年路交叉路口牡爱·生物科技6楼611室)。

  3、报名时间:2015年10月30日-11月5日(8:30-11:30,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2、获取地点: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菏泽市中华路1999号中华路和青年路交叉路口牡爱·生物科技二楼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鄄城县恒源城市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530-2405062

  代理机构: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经理

  联系电话:18905400839,0530-5500922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