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10-30 | 数据编号: 390208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亭县城区污水主管道修复工程(施工标)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保发改字〔2018〕188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水务局,项目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100.0 %; 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保亭县城区污水主管道修复工程施工标;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南省保亭县。
2.2、建设内容及规模:修复污水管道长2.16公里,渗漏点52处,管道内修复(DN800)44处,管道内修复(DN500)8处,抬高检查井59座,更换拍门60个,更换检查井盖97个。
注:本项目分 保亭县城区污水主管道修复工程施工标 ; 共1个标段,每个投标单位能报1个标段。
2.3、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改造工程、疏通工程(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