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固城水厂项目(PPP模式)勘察设计二次招标准备工作已完成,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招标人为清丰县自来水公司,现委托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说明:
1.项目名称:清丰县固城水厂项目(PPP模式)勘察设计二次招标
2.项目编号:BRR15-HN-ZB-220
3.招标范围: 进行厂区岩土工程勘察和1:1000地形图,⑵配套供水管网岩土工程勘察和1:1000带状地形图测绘。
4.建设地址:清丰县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项目总投资金额:约1.5亿元
7.编制周期:20日历天/标段
8.本项目共2个标段。
第一标段:勘察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备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
3、拟任勘察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岩土工程、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高级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和社保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4、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11月4日,上午9时-12时,下午14时-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清丰县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中心(清丰县文化路中段路南,县地税局斜对面)。
3、报名事项:
本次招标采用不记公司名称报名,报名时不审查资格,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将以下资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密封在一个封套内,加贴封条,密封条上及封套封口处必须加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印章。
(1)、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
(3)、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
(4)、须有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函(格式自制)。报名函要求说明报名项目名称、标段、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资质、授权委托人姓名(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公司本单位人员)、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内容
注:以上复印件必须与投标时递交的原件及投标文件中所附的证件复印件一致,否则按无效标处理,递交的资料未按照要求进行密封的,不接受其报名。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单位报名后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伍仟元整)5000.00元,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
银行账号:41001510834052500586
行号:10550200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详见招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濮阳市阳光大厦3楼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丰县自来水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93-7719966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93-7701717 13103939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