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10-30 | 数据编号: 390467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一、招标条件:
湖南祁阳鑫利冶金化工有限公司含重金属废渣废水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项目已由祁发改基字(2015)108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家专项补助和自业主自筹。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南祁阳鑫利冶金化工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对湖南祁阳鑫利冶金化工有限公司含重金属废渣废水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湖南祁阳鑫利冶金化工有限公司含重金属废渣废水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2 项目规模:危废清理、运输1575m3;危废暂存仓库630m3;废渣堆存场地生态恢复;废水处理工程等;计划总投资393.64万元,其中申请国家专项补助200万元;
2.3 工期要求:30天(日历日);
2.4 项目地点:龙山街道办事处建湘村;
2.5 标段划分:按一个标段发包;
2.6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三、招标范围:
包括湖南祁阳鑫利冶金化工有限公司废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废渣清理和运输工程、建设暂存危险废物仓库、废渣堆存场生态恢复等的设计与施工总承包( EPC)。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施工企业参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4.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和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投标申请人近三年承建工程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不正当竞争行为,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