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县县城地面水厂深度处理工艺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海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文号海发改投资【2014】297号。项目业主为海安县区域供水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海安县区域供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海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县海胡线北侧,隆田路西侧;
(2)工程规模:本工程为5万吨/日的给水厂改造项目,总投资概算5550.5万元。
(3)招标范围:海安县县城地面水厂深度处理工艺改造的设备、管道、电气、自控系统等采购、安装及调试包括:
改造工程设备采购、供货、安装、调试与质保;电气系统的供货、安装、调试与质保;仪表及自动化控制系统的供货、安装、调试与质保;自动化系统与原系统的兼容与联网;水厂单机调试与联动调试、人员培训。
详细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设备清单、图纸、招标答疑等文件。
(4)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5年12月01日到2016年03月10日,工期: 100日历天(不含调试期,调试期三个月,试运行一年);
(5)质量要求:供水总规模达到5.0万m3/d, 出厂水质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水质标准。奖项要求:无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 |
招标内容 |
建设规模 ( ㎡ ) |
合同估算价 ( 万元 ) |
申请人资质类别 及等级 |
项目负责人 |
HAX201510302770111027 |
设备、管道、电气、自控系统等采购、安装及调试 |
详见工程量清单 |
3000 |
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原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原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原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
机电安装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原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原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原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应满足《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的要求和2015年9月16日发布的“关于对《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有关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文件。(其中施工员、质量员应为机电工程专业)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不受属地管理限制)暂停投标资格或通报并在暂停或通报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业绩要求:企业和项目负责人2011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城市生活给排水处理的供水厂工程或污水处理厂工程,单期规模为2.5万吨/日及以上)设备、管道、电气、自控系统等采购、安装及调试的业绩(须提供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除国际招标项目);
(8)其他报名条件:a.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量)员、安全员)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b.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上岗证书(技术负责人应为具有国家级工程类中级职称);施工员、安全员、质检(量)员需提供相应的上岗证书(与现执业单位一致)C.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查询有效期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请于即日起到2015年11月23日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0元,售后不退。(开标现场收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23日09:00,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工程建设网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其他事项
7.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60万圆整。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启用网上缴纳、核对保证金。报名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支付方式有三种:(1)建行网银支付;(2)他行网银支付;(3)线下交易支付,线下交易支付有电汇方式。无论哪种支付方式,都须在备注栏中顶格注明从系统中获取的保证金缴纳码。(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保证金缴存操作指南。保证金缴存操作指南从“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其他”中下载。)
7.2本工程采用多因素综合评估法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多因素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从工程造价、施工组织设计、投标报价合理性3个方面按照本章确定的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计分,评分采用百分制,分项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抽签确定。
2.评分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一个投标文件,根据初步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对照第27条款,有一项不附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拒不提供有关证明和证件原件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该项评审因素不附合评审标准作废标处理。招标人需要投标人提供原件以备核验的,应在评标办法前附表明示。
2.1.1 形式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联合体投标人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如有)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资质等级 |
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原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原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原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
财务状况 |
良好 , 财产未被接管、未冻结、未破产 |
类似项目业绩 |
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201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城市生活给排水处理的供水厂工程或污水处理厂工程,单期规模为 2.5 万吨 / 日及以上)设备、管道、电气、自控系统等采购、安装及调试的业绩(须提供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除国际招标项目); |
企业信誉 |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机电安装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应满足《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苏建建管 (2014)701 号文的要求和 2015 年 9 月 16 日发布的“关于对《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有关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文件。(其中施工员、质量员应为机电工程专业) |
其他要求 |
a. 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量)员、安全员)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 b.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上岗证书(技术负责人应为具有国家级工程类中级职称);施工员、安全员、质检(量)员需提供相应的上岗证书(与现执业单位一致) C. 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查询有效期内); |
联合体投标人 |
本工程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
工期 |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
2.2 详细评审标准
2.2.1 分值构成:
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项目负责人答辩,投标人业绩,市场信用评价,总分 100 分。
2.2.2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具体评审因素和标准为:
(一)投标报价(74分)
在以下两种方法中,开标时由招标人现场用随机抽取的方法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1(若有效投标文件为7 -8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1,若有效投标文件为9-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1,若有效投标文件为11-12家时,去掉其中的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1……,以此类推)。以不高于A1的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2(若不高于A1的有效投标文件为7 -8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2,若不高于A1的有效投标文件为9-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2,若有效投标文件为11-12家时,去掉其中的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2……,以此类推)。
评标基准价 C=A2×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评标基准价保留四位有效小数。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正偏离 1%,扣减1分,每负偏离1%,扣减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 C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二)施工组织设计(20分)
汇总各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作为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得分。
将评分项规定为投标人的目录,投标人不能自己设定目录。投标文件总页数不得超过300页,否则扣0.5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主要施工方法 |
0.80-1.00 分 |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
0.80-1.00 分 |
后期人员培训计划 |
0.80-1.00 分 |
材料或设备的采购及施工方案 |
1.60-2.00 分 |
各系统设备的工艺调试方案 |
1.60-2.00 分 |
各系统设备技术性能参数和设备材料的详细描述 |
1.60-2.00 分 |
产品技术服务的内容及措施 |
1.60-2.00 分 |
工程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退场计划 |
0.80-1.00 分 |
劳动力安排计划 |
0.80-1.00 分 |
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 |
1.60-2.00 分 |
项目试车人员的配备、资格及经验 |
0.80-1.00 分 |
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
0.80-1.00 分 |
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
0.80-1.00 分 |
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
0.80-1.00 分 |
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
0.80-1.00 分 |
(三)项目负责人答辩(2分)
工程施工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的,招标人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部分增加投标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评审内容,要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评标环节陈述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或者现场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评分分值控制在1.6分以上,2分以内。开标时项目负责人须到场参加答辨,不到场此项不得分;不参加答辩还要按苏建建管〔2013〕671号文的第五条: 项目负责人无故不参加答辩疑似围标串标的企业应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应当拒绝其投标的要求处罚。
评委出题二-四道,供项目负责人书面回答。
(四)投标人业绩(1分)
1. 企业和项目负责人2011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城市生活给排水处理的供水厂工程或污水处理厂工程,单期规模为10万吨/日)设备、管道、电气、自控系统等采购、安装及调试的业绩(须提供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除国际招标项目)。
(五)市场信用评价(3分)
招标人将建筑施工企业市场信用动态考评得分作为评分因素,按照3%的比例纳入评分体系中。建筑施工企业市场信用动态考评得分按《关于印发〈海安县政府投资工程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海公管办发〔2014〕39号)执行。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县区域供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南通海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县城长江中路146号地 址: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安县海安镇镇南路399号)
联系人:贾恩林联系人:张义群
电 话:0513-88826969电 话:0513-81819575
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8503300、新点软件公司徐飞翔:15240580971、0513-81819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