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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5-11-2 数据编号: 390705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苏沭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庙头吕庄水厂工程招标公告

  沭阳县水务局的沭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庙头吕庄水厂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财政,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沭阳县庙头镇境内

  1.2工程规模:8800万元

  1.3工 期:240日历天

  1.4质量要求:合格

  1.5招标范围:市政工程

  1.6工程付款:工程付款:施工单位进场,完成工程量的50%,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30%;完成工程量的80%,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30%;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20%;工程完工经验收后安排决算审计,扣除质保金(国家相关规定预留)后付清余款;质量保证期结束后再支付质保金(质保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1.7本工程预算价为 8987.2656 万元,最高限价 8800 万元,高于或等于此限价的作废标处理。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从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投标报价合理性、项目负责人答辩、类似业绩、奖项六个方面进行综合计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抽签确定。

  评标委员会根据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若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且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若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且有效投标的技术方案合理可行,且在招标人的期望值范围内,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评标办法的规定继续评标并从有效投标中推荐中标候选人。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3其他条件:

  4.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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