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WLZX201511-517
四平市污水处理管理处(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人”),邀请具有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参加四平市北河污水处理(一期)工程BOT项目(“项目”或“本项目”)的投标竞争。招标代理人负责具体实施项目的招标工作并处理与此有关的其它事务。
1.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2. 本项目内容:改建四平市北河污水处理(一期)工程,该工程位于四平市昊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污水站以及污水站北区,设计规模1.5万立方米/日,出水主要污染物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 A标准。
3.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四平市北河污水处理(一期)工程的项目背景资料采用的工艺仅供投资人参考,投资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经济合理的工艺;四平市北河污水处理(一期)工程根据其项目背景资料由投资人自行确定经济合理的工艺;投标文件技术方案要求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深度。
4.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授予中标人四平市北河污水处理(一期)工程特许经营权,招标人同意由中标人设立的项目公司承受中标人在该协议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中标人所组建的项目公司将以BOT方式建设、运营和移交四平市北河污水处理(一期)工程,特许经营期限为三十(30)年(含建设期)。
5. 污水处理厂厂区土地由中标人所组建的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无偿使用。
6. 投标人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投标人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提供近三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最新一期经审计财务报告不早于2014年12月31日,以下同);
(4) 投标人在中国大陆至少投资、建设或运营过1个规模不低于(含)5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厂项目(以签订的特许经营协议书为准);
(以上证明材料获取招商文件时查看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
7. 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渠道获取详细信息:
(1) 招标人:四平市污水处理管理处
地址:四平市铁西区紫气大路建设大厦20层
联系人:刘学
电话:0434-3269061
(2) 招标代理人: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秋颖、赵晨辉
电话:15714304041
地址:长春经开区东南湖大路555号中海紫御华府22栋2单元五楼
帐户名称: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永安支行
账号:7350320109000011(汇款时注明:招标编号WLZX201511-517)
8. 招标文件于2015年11月2日至11月6日发售,8:30-11:30,13:30-16:30(北京时间),可到下述地址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电汇购买),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RMB 1,500),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9.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15年11月24日上午9:00,投标人应在北京时间2015年11月20日下午16:00之前向招标代理人提交金额为人民币叁拾万元(RMB 300,000.00)的投标保证金(以到帐为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四平市政府政务大厅开标室
地址:四平市铁西区英雄大街2177号四平市政府政务大厅A区
10. 招标人将于北京时间2015年11月24日上午9:00开标,投标人代表应参加开标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