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11-2 | 数据编号: 390863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1.招标条件
三达北路污水提升泵站工程已由佛山市三水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三发规云[2015]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三水云东海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三达北路污水提升泵站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三达北路。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三达北路污水提升泵站工程,位于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三达北路,包括泵站主体,泵站范围给排水,以及砌筑圆雨水井及圆污水井,浇筑混凝土砼消能井,砌筑电缆工作井、电气设备调试、绿化、新建配电房1间及泵站配电安装、高压配电(安装干式变压器、高压进线柜、敷设高压电力电缆、安装配电箱等)等。具体工程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本项目工程建安费为6053356.09元,招标控制价6053356.09元(已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153784.5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13100.00元,暂列金为¥0元)。
2.3 计划工期:50个日历天。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2.5承包方式:本工程以固定综合单价方式承包,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包工程保险、包检测、包竣工验收、包风险因素等等。
2.6 工程质量要求:必须由招标人及相关的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按国家颁发的现行有关验收标准和验收规范进行验收评定,必须达到合格的质量标准。若未能达到该标准,则不予以工程验收,并应对存在的质量缺陷问题及时进行修整。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2.8 评标办法:随机合理低价法。
2.9 工程款支付方式:
(1)本工程不设备料款;发包人对总监签认的进度付款申请报告进行审批,并按时支付工程款。工程款按月支付,每月支付工程款为当月完成工程量的80%;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结算审定后一个月内支付工程款至工程审定结算价的95%;
(3)余下工程款(质量保修金为结算总价的5%)在竣工验收资料完备且经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审验合格并保质期满一年后一个月内付清,支付时扣除应扣款项;
(4)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承包人在收取工程款时,需提交工程所在地税务部门开具的工程发票。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以及佛山市一般性工程和特殊性工程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 一般性工程中的大型工程√一般性工程中的中小型工程 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牵头人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企业),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