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吴川市浅水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一期)勘察设计
招标单位:吴川市浅水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湛江市中誉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工程规模: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设计处理能力为1万t/d,其中一期为3000t/d;污水厂配套管网23km,其中一期管网长8.82km。
性质类型:市政工程 ;
工程预算:一期工程总投资4200万元。
工程地点:吴川市浅水镇
资金来源:财政
联系人:陈思伟
联系电话:13420198207
报名时间:2015年 11 月 3 日至2015年 11 月 9 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
报名地点:吴川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人需交报名费1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 300 元,售后不退。
开标时间:2015年 12 月 1 日上午9:30分。
一、报名条件:
(1) 投标人必须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
(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设计(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勘察类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丙级岩土工程专业(及以上)资质。
(3)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在册人员,具有给排水高级工程师资格。(开标时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参加开标会)
(4) 本次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报名,主办方必须是合格的设计单位,只接受投标人的总公司报名。
(5) 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报名时提交原件)。
①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高检发预字2013〔2〕号文的要求,(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企业及项目负责人,都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才具有报名资格。
②公司、企业、项目负责人对本公司、企业、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受理。
③申请查询应当提交查询申请和身份证明。
单位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明查询事由,详细提供被查询单位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个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公司、企业申请查询的,还应当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以及复印件。
个人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
受委托进行查询的,还应当提交委托方的委托证明、受委托方的相关证明、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
二、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报名时提供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在开标时提供原件核对):
(1)投标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
(2)投标人的有效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
(3)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
(4)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不需要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 (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
(5)投标申请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
(6)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个月以来任意时段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原件(以提供加盖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为准(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
(7)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8)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以上所有需要年审的证件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
本招标公告未尽事宜,执行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招标单位:吴川市浅水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湛江市中誉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相关附件:联合体协议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