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11-3 | 数据编号: 391214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一、招标条件
吉林省东丰县水厂1.5万吨扩建工程已由东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发改审批 [2015]16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丰县水源供水管理中心,已具备招标条件。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东丰县水源供水管理中心的委托。对该工程施工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吉林省东丰县水厂1.5万吨扩建工程
2.1.2资金来源:自筹
2.1.3招标范围和内容:拆除原有净水车间内设计规模0.6万m3/d的老旧水处理构筑物,新建活性炭投加系统,高锰酸钾投加系统,高效絮核装置,筛板絮凝池,水平管沉淀池,气水反冲洗滤池,二氧化氯消毒系统,清水池,水厂总平面工艺管线改造,
改造和扩建后设计规模达到1.5万m3/d。
2.2 建设地点:东丰县净水厂院内
2.3计划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11月28日,计划竣工日期: 2016年12月31日,工期400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 符合国家《市政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