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市青东强制隔离戒毒所青东地区污水纳管工程已由上海市青东强制隔离戒毒所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上海市青东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目前已具备监理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污水管长:约5000米,管径:300mm。
招标范围:本标段工程的污水管道等工程的施工监理。
本标段工程施工工期暂定为70 天,监理服务期到本项目竣工验收结束(含资料整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部房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含综合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1、具有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须为 市政公用工程 。2、年龄在60周岁以下(含60周岁)。
3.3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11月4日到 2015 年11月8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到江宁路1306弄7号楼富丽大厦26楼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3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携带资料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 组织机构代码证;
3 税务登记证副本;
4 资质证书;
5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6 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5.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与地点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现场自行踏勘。
投标预备会(视需要)。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11月24日上午09:30时,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宁路1306弄7号楼富丽大厦26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宁路1306弄7号富丽大厦26楼
邮 编:200060
联 系 人:李霄凌
电 话:021-62666043*212
传 真:021-62666043*202
招标人:上海市青东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 址:庆丰路1号
联 系 人:石小云
电 话:021- 69209000